河南省长垣县南关贾村强拆事件 主题关键词:打磨,
尊敬的各级政府领导,您们好:
我们是河南省长垣县人,我们兄弟二人分别叫樊民江、樊民生。代表全家老少三代请愿了。我们的父母原籍是河南省长垣县张占乡牛店村,一九五七年被调到湖北省潜江支援当地水利建设,后在当地落户,我们的外祖父母没有儿子,我们的父母为照顾年迈多病的外祖父母于一九八七年经外祖父母的祖籍所在地当时大队,公社,县三级政府的批准,从湖北迁回依法落户在外祖父母的户籍所在村,河南省长垣县南关公社贾村,至今已二十四年了,贾村是我们全家唯一的户口所在地和生活常住地。一九九二年政府普查户口登记后,为了保障村民的生活,依法划拨给贾村每人一分基本生活保障用地,我们全家七口生活用地与贾村村民一起拨到村里,村干部以我们祖籍不在贾村为由未分给我们,无理的剥夺了应该属于我们全家赖以生活生存的口粮田,使我们全家十几口人为生活所迫,四处奔波,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
现在贾村拆迁改造,他们又对我们实施不平等的安置手段,该给我们的不给,应该依法享有的全被剥夺,我们只是要求与贾村村民一样待遇,这一点也不过分,可是以杜建强为首的开发商却对我们百般刁难。因他们无视我们合理合法的要求所以对拆迁协议未达成共识。他们为了政绩和单方的利益,无视国家法律和政策,在我家门前挖坑,毁路,致使我七十多岁的老父亲摔断了腿,全家人寝食不安,痛苦难熬,给我们全家造成极大痛苦,随之又断水、断电使我们无法过正常人的生活。我党我国各级政府一贯倡导以人为本,以民为先,而他们却反其道而行之,法律允许他们这样做么?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上午,开发商在事先双方没有达成共识、没有签订任何协议、未作出任何补偿,在没有征得我们的同意,也没有通知我们的情况下,开发商杜建强率众,突然对我们弟兄两家所居住的房屋进行强制拆迁,强行入户,当时我的老父亲在家,他们强行将老人抬出,将我们全家人控制,把我们的家具衣物食品等一切生活用品到处乱摔、乱砸,其现场惨不忍睹。让我们全家人眼睁睁的看着自己的楼房被推倒,生产生活必需品被毁坏,当时我们稍有挣扎,便遭毒打,这期间还不让我们打电话,把我们的手机抢走,照相机摔坏,违法限制我们的人身自由,致使我们连自己的合法财产也保护不了,我们的身心受到严重的伤害。我们的家园,在朗朗乾坤之下被野蛮的摧毁了,天理何在!
按照温家宝总理二零一一年一月十九日签发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暖、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第二十八条规定:被征收人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供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可他们一点也没按法定程序去做。
杜建强作为开发商,他能代表政府对我们的房屋进行强迁吗?他们的行为实属违法,恳请政府及领导为我们做主!我们完全拥护党和政府关于拆迁改造的政策,我们唯一的要求是对被拆迁户要一视同仁,公平对待,决不允许个别人凌驾于党和法律政策之上,拆迁应按国家颁发的拆迁规定执行,坚决铲除、杜绝黑恶势力参与拆迁,否则社会难以安宁,公民的合法权益就难以得到保护。
上述如有不实,我们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再次恳请省、市、县各级政府领导在百忙的工作中,抽出一点宝贵时间,查证核实,让我们依法享有应该享有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