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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三河市惊现中国“最牛”村主任

时间:2011-12-05 21:41:39 中原法制网 河南法制网-河南法制门户网站 点击:1092 次
 导读:来源:快讯社河北 http://kuaixunshe.com 核心提示:新一轮全国土地规划纲要(2006~2020年)在确保实现18亿亩耕地目标的同时,也预留了300万公顷耕地用于未来城乡各类建设,加上预留的其他土地,未来新增城镇工矿建设用地空间可以达到338万公顷,完全可以保障2020年我国总

河北三河市惊现中国“最牛”村主任 主题关键词:

来源:快讯社河北 http://kuaixunshe.com

核心提示:新一轮全国土地规划纲要(2006~2020年)在确保实现18亿亩耕地目标的同时,也预留了300万公顷耕地用于未来城乡各类建设,加上预留的其他土地,未来新增城镇工矿建设用地空间可以达到338万公顷,完全可以保障2020年我国总人口达到14.5亿、城镇化水平达到58%时的发展需要(所占用耕地可通过土地整理复垦补充)。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报告,截至2006年10月31日,我国耕地只有18.27亿亩,人均耕地只有1.39亩,不到世界平均水平的40%。据初步统计,全国有9000万亩耕地受工业“三废”污染,每年因水土流失、土壤盐碱化和沙化损失的耕地仍在增加,进一步提高耕地资源利用程度的空间十分有限,全国耕地后备资源总潜力约为2亿亩,可以开垦成耕地的只有约8000万亩,其余60%以上分布在水源不足和水土流失、沙化、盐碱化严重地区,因此通过开发补充耕地的潜力十分有限。 
因此,保护耕地已成为地方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
确保18亿亩耕地红线不动摇,是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分析我国人口、资源、环境等基本国情和长远发展目标后作出的重大科学决策。
解决滥占乱用土地现象的有效途径,就是严厉查处和打击违规违法用地行为,要让违法成本高于守法成本,使违法者付出沉痛的代价。
2008年11月28日据太原市政法委通报,打击违法用地专项行动开展的成果,有关部门移送公安机关的13起土地违法案件已侦结,9案9人被刑拘,其中8人为村委会主任,1人为企业负责人;取保候审3案3人;1案1人被依法判决。
国际新闻快讯社河北讯:(特约记者:董豫濮 董军民)近日我社接到河北省廊坊三河市阳镇大闫各庄部分村民代表反映该村村主任范士国利用职务之便,违法占用、转让、使用我村耕地的相关问题。致使当地干群关系日益激化,矛盾重重,给社会的稳定埋下不稳定因素。
反映情况内容如下:
关于对三河市大闫各庄村村主任范士国
严重土地违法行为的举报材料
尊敬的新闻单位:
我们是河北省三河市阳镇大闫各庄村民,现举报我村村主任范士国利用职务之便,违法占用、转让、使用我村耕地的相关问题。我们村村民有大约3000多人,基本农田有2500余亩,范士国自2000年至今,一直担任我村村委会主任,其中的绝大部分耕地被其以各种形式占有、使用、收益或者处分,而且其中绝大部分土地收益均由其个人掌控,全村村民所得甚少。
现在,我村村民赖以生存的耕地被范士国非法剥夺,全部沦为无地农民,村里发放的补偿款寥寥无几,无法谋生,生活无从保障、民怨极大,严重影响了社会稳定。我们曾经向有关机关举报范士国的土地违法行为,但有关部门未作处理。恳请你们帮助我们呼吁呼吁,促使相关部门关注我们这里发生的事情,依法追究范士国违法违纪的相关责任!将基本农田归还给我们这些失地农民,使矛盾不再进一步激化,还大闫各庄村民一个公道!
主要事实及相关证据如下:
一、范士国严重土地违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表现:
(一)、范士国本人违法开建经营粘土砖厂,大肆破坏、非法转让基本农田共计1000余亩,土地转让款去向不明
1、自2000年至今,范士国霸占我村村北(原果园北)“蚂蚁坝”,近200亩基本农田,并非法取土几千万立方米。
2、我村有果园100亩,被范士国盗挖成深5米的坑,已经彻底毁坏,后被范士国改批为房基地。
3、我村“柳圈”150亩耕地,先后被范士国转手卖给两家开发商,上亿元转让款去向不明。
4、我村村西“田家坟”150亩基本农田,被范士国盗挖成深15米的巨坑,自2004年至今一直荒废,土质已遭根本性破坏,无法复耕。
5、2005年底,范士国以欺骗手段从部分村民手中取得耕地400余亩,每亩地每年仅补偿村民1500元,至今拖欠村民一年补偿款。
(二)、在未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手续的情况下,范士国侵占基本农田70余亩,建造豪华住宅。
1、2005年至2010年间,在我村南“霍家坟”,占耕地30亩,建造超豪华别墅三幢。
2、2007年,范士国侵占基本农田40亩,建造豪宅大院一处。
3、范士国还非法提供给潘进忠等地方官员。 200余亩耕地,建造别墅、商铺。
4、为其亲朋好友多批房基地。本该批一处,却多批两处或三处。并且每处房基地严重超出所规定面积【面积为327.6平方米】
(三)、范士国未经合法征地程序,“以租代征”,将耕地350余亩非法转让给个别单位,转让土地收入均被范士国侵占。
1、2008年至2010年间,三河市法院占地90余亩
2、2007年,三河消防队在村西田家坟占地50余亩
3、2007年,热力公司在村西田家坟占地60余亩
4、三河市第九中学和特教学校占地150余亩。
(四)、范士国长期霸占待开发耕地,导致我村500余亩耕地荒废
1、2008年至今,三河市法院南200亩土地荒废。
2、2007年至今,三河市第九中学东侧150亩地荒废。
3、2005年至今,三河市大闫各庄小学东侧200亩地荒废。
(五)、范士国擅自非法审批、转卖宅基地
1、2007年至今,擅自以每户10万元的价格,出卖15户宅基地(每户面积为327.6平米)。
2将其亲友200多人迁入我村,并分配了宅基地(每户面积为327.6平米),严重损害村民的利益。
范士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以下法律禁止性规定:
1)《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2)《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
第三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
3)《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主体限于国务院与省级人民政府。
第四十五条规定,基本农田、耕地的征收主体限于国务院与省级人民政府
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4)《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按照前款规定兴办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用地标准。”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变或者占用。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需要占用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征用土地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7)《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本省依法实行农村村民一户一处宅基地制度。农村宅基地的面积按照下列标准执行:(一)人均耕地不足一千平方米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  (二)人均耕地一千平方米以上的平原或者山区县(市),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二百三十三平方米;(三)坝上地区,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四百六十七平方米。
县(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前款规定的限额内规定农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
二、范士国对我村耕地占有、使用、转让、收益行为,均未经过村民会议集体表决,致使土地收益全部为范士国个人控制,村民并不知情,其非法处分我村耕地的行为,违反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实属违法无效。
综上所述:范士国的违法行为全部属实,依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其应当承担的责任如下:
1、范士国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
农业建设,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土地管理法》第八十一条)
2、范士国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由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3、范士国擅自在耕地上建房、取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并处罚款。(《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四条 )
4、范士国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
5、范士国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缴纳复垦费,专项用于土地复垦,可以处以罚款。(《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五条)
6、范士国非法转让宅基地或者非法转让土地建设住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可处以非法所得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我们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五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基本农田的义务,并有权检举、控告侵占、破坏基本农田和其他违反本条例的行为”,特向您反映范士国众多严重土地违法的情况。
  鉴于范士国土地违法涉及三河市政府机关、司法机关以及个别官员,如果本案由三河市政府或者相关职能部门查办,本案要么石沉大海,要么不了了之。故,恳请你们能够帮助我们向社会各界进行呼吁,促使国家相关部门关注我们这里发生的事情,并依法追究范士国的违法责任,还民公正、以服民心。
举报人:郝德鸿 肖连贺 王城 王大虎
2011年11月1日
记者小结:
针对河北省三河市阳镇大闫各庄村民,反映举报村主任范士国利用职务之便,违法占用、转让、使用耕地的相关问题等相关材料。2011年11月2日我们的记者前往该村进行了实地调查走访。
通过调查了解到范士国自2000年至今,一直担任大闫各庄村委会主任,村里10几年没有搞村委换届工作,村里基本农田2500余亩,其中的绝大部分耕地被其以各种形式占有、使用、收益或者处分,而且其中绝大部分土地收益均由其个人掌控等情况,充分证明村主任范士国存在严重的违法行为!并且三河市当地其他村子村民和出租车司机,都在背后称他为“地下市委书记”,“三河市老二”“土皇帝”等!可见他在三河市的黑恶势力非同一般!
他的行为致使村民合法权益受到严重损害!引起当地干群关系日益激化,矛盾重重,给社会的稳定埋下不稳定因素!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村委会主任的职责是:
  一、带领村委会干部及居民拥护党的领导,响应党的号召,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把居民区建设成文明区。
二、主持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委会成员会议,讨论重大问题及制定年、季、月度工作计划和完成工作措施。
三、组织村委会成员和各工作委员会实施村委会议决议和村民公约。
四、对村委会工作进行总结检查并负责向村委会议报告工作情况。
五、安排并制定措施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任务。
六、组织协调村委会内部各方面的关系,处理工作中的矛盾与磨擦,制定合理的工作程序和实施步骤。
七、全面负责村委会的日常工作。
八、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总结村民自治活动经验。
九、召集村民组长听取和认真研究村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并及时向政府反映。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六)宅基地的使用方案;(七)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八)以借贷、租赁或者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
调查走访情况相关内容,近期将通过视频形式进行刊播!
附:相关违法信息图片资料证据

村主任范士国违法占用、转让、使用耕地的卫星拍摄图片
范士国“皇宫”卫星拍摄图片 范士国“皇宫”实景拍摄图片
范士国私人豪宅卫星图片 范士国另一处私人豪宅实景拍摄图片
范士国粘土砖厂卫星拍摄图片 范士国个人的粘土砖厂实景拍摄图片
周文臻占地大院卫星拍摄图片 周文臻占地建豪华大院实景拍摄图片
范士国私自将耕地挖成大坑取土用于他的粘土砖厂生产的实景拍摄图片
范士国违法占用耕地相关图片1 范士国违法占用耕地相关图片2
范士国违法占用耕地相关图片3 范士国违法占用耕地相关图片4
范士国违法占用耕地相关图片5 范士国违法占用耕地相关图片6
范士国违法占用耕地相关图片7 范士国违法占用耕地相关图片8
范士国违法占用耕地相关图片9 范士国违法占用耕地相关图片10
范士国违法占用耕地相关图片11 范士国违法占用耕地相关图片12
范士国违法占用耕地提供给时任三河市市委副书记周文臻建豪宅的相关证据
范士国违法占用耕地提供给时任三河市市委副书记周文臻建豪宅的相关证据
范士国违法占用耕地提供给三河市交通局局长潘进忠建豪宅的相关证据图片

三河市法院占用大闫各庄基本农田90亩建设办公楼村民没有得到任何补偿
法院副院长在大闫各庄占地建豪宅 司法局副局长在大闫各庄占地建豪宅
范士国私自违法将大闫各庄土地卖给他人使用没有给村民任何补偿

私人违法建筑占耕地现在还有国家补贴 村民农村基本农田国家补贴存折发放补贴记录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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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匿名 发表于: 2011-12-15 14: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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